对刑事案件申诉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1、申诉状,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、申诉的请求、申诉的事实与理由;
2、原生效刑事判决书、裁定书,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,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、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;
3、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,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、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。
COPYRIGHT2014-2025All RIGHTS RESERVED
传真:022-84347286
地址: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越秀大厦A座2-401号
天津普荣律师事务所
刑事辩护网
扫一扫,添加二维码!
电话:15602164281
邮箱:15602164281@163.com
关注微信